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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1日 星期六

華江社區第一屆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住戶大會(107.3.11)會議結論: 第一、 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會的必要性: 依據政府相關法令,社區管理委員會為補助對象代表人,而華江整宅僅華江里有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會,所以市政府可以撥款給我們社區管理委員會,沒辦法撥款補助其他里 第二、 社區更新硬體設備的前提要件: 市政府都更處願意協助我們做都市更新,如外牆拉皮、設置社區電梯等,惟因本次出席人數未達法定人數(即全體所有權人三分之二),市府代表單位表示希望我們社區擇期再召開住戶大會,出席達到規定人數才能有補助依據。 第三、 電箱改善訴求: 前次大會住戶希望將社區六個樓梯電箱改善,避免人為破壞或老鼠蟲類咬破發生意外。 本案感謝周威佑議員接獲陳情後立即邀集相關單位辦理會勘,但因經費過高,遠超過里建設經費和社區管理委員會負擔,現經劉耀仁議員直接與柯市長協調,柯文哲市長同意專案補助,經費和施工將全部由市政府負擔施作,並預計於107年8月底前完成。 第四、 市議員力挺本社區提升住宅品質: 本次住戶大會感謝應曉薇議員邀集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等相關人員出席 並於會中進行協調討論。 感謝劉耀仁議員親自說服柯市長同意專案補助本社區電箱更新,並確定施作內容及預計完成時間。 主任委員 楊 華 中 中 華 民 國 107年 3 月 20 日











2018年3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