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編號: (Case ID) | UN201308261088 |
安全密碼: (Password) | 3669 |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 建議長順街設置監視器 |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 市民來電: 地點:萬華區長順街46巷與60巷口之間 長順公園內遊樂設施時常遭不明人士破壞,故市民來電建議在長順街45巷的巷口上設置照向長順街60巷的監視器,這樣可以監視公園內有無被破壞,建請相關權責單位參酌考量。
局處單位對於案件內容有不清楚可以與民眾聯絡 本案市民要求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電子郵件方式將透過系統自動回復) |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 警察局萬華分局 |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 警察局萬華分局 |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 2013/9/2 |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 北市警萬分防字第10233024500號 |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鄭先生,您好: 您於1999市民熱線反映的事項,已經轉來本分局處理,我們很重視您的意見,特別向您說明處理的情形如下: 一、您反映萬華區長順街46巷與60巷口之間長順公園內遊樂設施時常遭不明人士破壞,故來電建議在長順街46巷的巷口上設置照向長順街60巷的監視器,這樣可以監視公園內有無被破壞1節;本分局於102年8月31日上午11時派員至現場勘查,該址周遭(長順街58號、長順街60巷42號對面、長順街水門口右側等處)業已建置有錄影監視系統,目前錄影監視系統均正常運作,經評估後尚無增設監視器之必要。 三、本分局已責請警備隊及轄區華江派出所加強該地區之巡邏勤務,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議題的關心,爾後您如有發現具體不法情事,煩請撥冗電話通知轄區華江派出所(電話:02-2306-1531)或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02-2314-0364),我們會立即派員查處偵辦。 四、謝謝您的來信,對於這次的答復如果還是有疑問,麻煩您與承辦人聯繫,承辦人:警員王明哲聯絡電話:02-23110802。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 分局長王嘉衡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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